商丘夏邑县滨河上院违反国家强条外墙保温存隐患 群众质疑住建局

发布时间:2024-01-20 04:33:22   来源:开云体育手机app下载安装

  近日,夏邑县有购房业主向本网反映称,该县长寿大道旁边的《建业.滨河上院》项目在建设中,楼房外墙保温材料未按设计标准使用,实际使用的却是聚苯板(泡沫板)保温材料等进行施工,存在严重“偷工减料”弄虚作假行为,为广大购房业主带来潜在的安全隐患。如果发生火灾,后果将不堪设想,购买房屋业主希望有关职能部门能管管。

  6月6日上午,本网来到了夏邑县长寿大道与南御道路交汇处东500米,见到了购房业主反映的这个项目。《建业.滨河上院》项目一期项目已经多栋楼房进行了外墙保温环节施工,有的主体外墙已基本完工,只剩下少许未施工的外墙保温面积。

  在项目南侧楼房的旁边,空地上摆放着大量的外墙保温材料聚苯板和挤塑板,成捆堆放待投入使用。本网走近发现,这些保温材料多数是泡沫材料(聚苯板)。多部分保温材料已经安装上墙,出的切面,泡沫颗粒清晰可见。

  据购买该项目房屋的业主们告诉本网,这种材料既不防火而且违反国家强条规定,未按设计要求使用达标外墙保温材料,我们做过防火实验后,发现情况后也曾多次向夏邑县住建局进行反映,希望马上制止这种欺上瞒下、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。可多次反映后,这个项目仍在继续使用聚苯板,始终未见到夏邑县住建局工作人员来督导和查处,真不行我们业主申请第三方拉拔试验。

  据悉,多年以来,因为外墙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而着火的事件比比皆是。这些已经发生的事件告诉广大群众,再高造价的大楼,也经不住大火的摧残,而且高层建筑结构复杂,扑救难度大,如果不使用防火性好的保温材料,一旦发生火灾,居住者的生命和财产损失都将不可估量。

  一位资深律师告诉本网,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第六十四条规定:违反本条例规定,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,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、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,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,责令改正,处工程合同价款2%以上4%以下的罚款;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,负责返工、修理,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,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。

  那么,在当前防火防灾的关键时刻,夏邑县住建局在平时是如何监管辖区内项目建设的?是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过调查落实?如果调查落实确定了是否会积极作为、主动出击进行查处?

  外墙保温材料施工,涉及国计民生,事关百姓安危,一旦使用以次充好、掺假及检测不合格产品,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。夏邑县住建局作为主管职能部门,应该尽快以民为本,排除干扰,履职尽责,硬起手腕依法行政,规范工程各个流程,严格把好材料入口关卡,做到安全施工,确保工程质量,对存在问题的工程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整改,用实际行动来切实保障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!

  夏邑县住建局技术股负责人称:“如果未按设计施工必须返工,违反国家强条更不行,确保广大业主的根本利益。”本网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