漯河、开封公布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时间、禁放区域

发布时间:2024-02-05 19:35:51   来源:开云体育手机app下载安装

  为加强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,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等法律和法规,现就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通告如下:

  (一)市区主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,具体为:宁洛高速(含)以北、龙江路(含)以南、京港澳高速(含)以西、京广高铁(含)以东合围区域。

  1.党政机关、医疗机构、幼儿园、中小学校、养老机构、部队驻地、文物保护单位、重要军事设施;

  2.车站、港口、码头、桥梁、涵洞等交通枢纽和铁路线.商场、超市、集贸市场、公共文化设施、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;

  禁止燃放区域外,在规定燃放时间内,允许燃放《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》(GB10631-2013)规定的个人燃放类C级、D级烟花爆竹产品。

  (一)国家《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》(GB10631-2013)规定的专业燃放类A级、B级烟花爆竹产品;

  (四)不符合国家《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》(GB10631-2013)规定的“三无”产品。

  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,应当严格按照产品说明,正确安全燃放,并遵守下列规定:

  (五)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,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看护,造成国家、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,依法承担法律责任。

  (一)各县区政府(管委会)是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,负责统筹做好本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;市直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,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;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及周边具体范围,由相关单位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。

  (二)非法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运输、携带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依法处罚,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。

  (三)临颍县、舞阳县结合实际,研究决定本区域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政策。

  (四)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举报非法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运输、燃放烟花爆竹行为,共同维护全市公共安全。举报电线。

  1.2024年春节期间供销系统市区烟花爆竹供应点合理设置平价销售,并做到“五统一”,统一销售许可、统一品质衡量准则、统一商品的价值、统一编号标识、统一配送回收。

  2.请广大市民合理的安排时间,就近到合法烟花爆竹销售供应点适量、有序购买。请勿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交、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。

  3.请将购买的烟花爆竹存放在安全地点,切勿靠近明火、电源,与其他易燃物品混放,避免在家中长时间存放大量烟花爆竹。

  4.广大市民要按照《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》规定的燃放时间、限制燃放区域安全燃放,切实保障人身财产安全。

  为营造欢乐节日氛围,传承中华民族传统习俗,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、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和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等法律和法规,决定2024年春节期间对烟花爆竹燃放实施“禁改限”,现通告如下:

  2月2日(腊月二十三);2月9日(除夕)至14日(正月初五);2月24日(正月十五)。

  7.车站(含火车站广场)、码头、主次干道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.输变电、燃气、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;

  9.公园(广场除外)、绿地、景区、林场、苗圃、草地、湿地、水源保护区等重点防火区;

  10.开封精细化工开发区(东至规划园区东环路,西至外环路,南至上海路,北至马家河);

  1.《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》(GB10631)中的A级、B级产品;2.拉炮、摔炮、砸炮等危险性大、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;

  1.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楼道、阳台、窗台、楼顶燃放或者向外抛掷;2.不得对准或者指向易燃易爆的物品燃放;

  对非法生产、运输、储存、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和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进行处罚,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。六、购买烟花爆竹时,应到合法经营点购买正规产品。